北京
2024年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招聘應屆生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3-09-15 17:52 來源: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4年度“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建于1978年,現有11個學院(部)、1個研究院,開設38個本科專業,擁有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等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審計、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等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100人,其中碩士研究生900余人。2018年,學校獲批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教職工804名,其中專任教師534名,有博士學位教師占比69%、“雙師型”教師占比51%。現有國家級領軍人才3人,國家級青年人才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3人。
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就我學校2024年度“優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見《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
二、招聘職位
本次“優培計劃”共招聘4人,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4年度“優培計劃”招聘職位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9月27日18:00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為“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提交報名申請。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查看資格審核結果
考生可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未審查的,可聯系我單位申請改報其他職位。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組織推薦
考生填寫《北京市“優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人員推薦表》上交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會同院系黨組織負責對本校報名的應屆畢業生進行報名信息審核,出具推薦意見。加蓋公章的推薦表由考生在資格復審環節提交至招聘單位。
4.確定面試人選
學校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從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中按照1:8的比例進行簡歷篩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名單將于11月上旬在我校官方網站公布,請注意查看。報名人數不足1:8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5.資格復審
擬進入面試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以及學生證、 “優培計劃”人員推薦表、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及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等相關材料。在京外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簿或戶口卡原件。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等后續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資格。資格復審時間計劃于11月中旬開展。資格復審通過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信息將在我校官方網站發布。
6.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
學校將11月中下旬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專業能力測試以試講形式進行,成績同樣采取百分制。按面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各占50%的權重計算綜合得分。
7.體檢和考察
學校考察工作組深入考察對象所在高校、檔案存管機構了解情況,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情況。體檢標準按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8.公示和辦理錄用手續
學校根據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名單在我校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可與學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擬聘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按錄用流程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
四、其他說明
1.應聘人員應按照我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開招聘各項工作,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3.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違反公開招聘政策擬聘的人員,學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4.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聯系方式暢通,因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5.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富老師,電話:010-81292245
郵箱:rsc@bipt.edu.cn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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