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監獄招聘輔助管理人員的公告
福建省洛江監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管理人員的公告
現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輔助管理崗位:辦公文員2人,協助從事法律文書整理、撰寫文字材料、平臺管理、錄入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服從組織安排;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學專業優先;
4.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女性,能夠熟練應用計算機,有一定文字功底;
5.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文身;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工作責任心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其他單位在職人員要報考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上崗前,應聘人員應解除與其他任何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監獄或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辭退或解聘的;
5.有較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具有嚴重身體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7.身體有文身的;
8.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及貪污受賄數額巨大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曾被判處刑罰的;
9.本人、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輔助管理工作的。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下午5點,報名人員將相關報名材料發至郵箱:7813028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相關材料包括:(1)報名表電子版;(2)2寸標準彩色數碼證件照電子版;(3)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條件,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后,方可報名。經洛江監獄初步核驗,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接到本單位通知后,按時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到洛江監獄(洛江區河市鎮河西路1號)進行現場材料審核,并承諾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涉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招聘方式
通過面試方式,并結合評估個人工作經歷及表現、實際操作等情況進行考察審核,同等條件下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優先招聘:監獄系統烈士或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監獄系統在職民警職工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全日制警察院校畢業生。最終確定招聘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員管理及薪資待遇
經面試和審核合格后,由洛江區勞務派遣公司統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試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按洛江區《關于規范編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號)規定執行。輔助管理人員可加入用人單位工會享受工會福利。
聘用人員應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及保密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關問題,可通過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595- 68997077,68997040,聯系人,陳警官,林警官。
2.考察入圍后,需體檢合格,方能辦理入職手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報名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自負。對招聘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福建省洛江監獄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