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茂名公務員考試考查工作通知
關于做好2015年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我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在完成筆試、面試和體檢工作后,隨即進入錄用考察階段。錄用考察是考試錄用公務員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按規程抓緊抓好。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的部署,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5年我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公務員局負責錄用考察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各招錄單位負責本單位考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招錄單位要成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成員應當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經驗,了解報考職位的工作性質。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回避。各招錄單位主管領導對考察工作要親自把關。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區、縣級市考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
二、堅持錄用考察原則
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用人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三、準確把握錄用考察內容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是考察政治立場、政治態度、政治紀律等方面的表現,重點了解堅定理想信念,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黨,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在道德品質方面,主要考察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況,重點了解考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遵守社會公共道德,抵制各種不文明行為,在敬業奉獻、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現。
四、嚴格執行錄用考察標準
要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要把政治思想堅定、道德品質良好、能力強素質高、學習工作表現優秀、能夠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并與招考職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選拔出來。
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員:
(一)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和職位任職資格條件。
(二)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后不滿三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五、規范錄用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還可以通過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作進一步了解,根據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時,可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其日常表現情況的鑒定或證明。考察前,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公告。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報告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考察報告所附的證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考察結果作為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招錄單位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各招錄單位實行等額考察。遇有不得確定為錄用人員情形的,招錄單位在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說明并征得同意后,可按考試成績順延遞補考察對象。
考察結束后,由招錄單位填寫《2015年招考公務員考察(政審)表》,最后作出總的評價。考察結果分優、良、中、差四個等級,結果為“中”以上的具備錄用資格;結果為“差”的,不能錄用。招錄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錄用人選。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招錄單位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公示7天,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六、嚴肅考察紀律
(一)堅持實事求是,不準捏造和歪曲事實;
(二)不準收禮吃請,不準搞不正之風,對違紀者從嚴查處;
(三)考察人員不單獨找考察對象談話,考察評價結論由考察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四)考察期間不準將考察情況泄露給考察對象及其他無關人員;
(五)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錄用考察工作,嚴把錄用考察關,要積極探索定性與定量考察相結合的方式,確保考察質量。參與錄用考察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考察工作紀律,公正廉潔。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考察,如實反映考察對象的有關情況。要實行考察工作責任制,對因失職導致考察結果失真的工作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七、注意事項
(一)考察及公示工作從即日開始至7月10日前完成,錄用工作原則上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考察過程中遇到問題,必須及時向市公務員局反映,由市公務員局研究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作主張。
(三)考察中發現被考察者有違法、違紀、失職、瀆職等行為的,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做出詳細記錄。
(四)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招錄單位要填寫《廣東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廣東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廣東省人社廳網站下載,網址:www.gdrst.gov.cn),并提出錄用意見,市直招錄單位直接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區、縣級市招錄單位報區、縣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