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聚四方文昌市黨政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中共文昌市委組織部關于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招錄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已公布。按照招錄公告規定,現將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各1份。
2.身份證1份。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查詢結果;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5.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錄公告》、《招錄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6.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7.年齡。要符合公告報考年齡規定。
8.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以及用人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包括個人信息、工作年限及從事的具體工作等內容)。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時間: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5日(節假日除外)。請各位考生在此期間工作時間(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復審現場提交材料進行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復審地點:文昌市文府路市委、市政府辦公樓主樓7樓716室中共文昌市委組織部干部科
聯系電話:0898-63335566???0898-63330456(傳真)
聯系人:許宇聰
四、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二)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傳真后寄原件。
(三)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招錄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中共文昌市委組織部
2019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