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鹽城大豐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大豐區2019年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9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擬于近期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其中,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招考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體能測評須合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下表。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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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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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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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紀委監委、區委統戰部、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區人民法院、區委黨校、區委老干部局下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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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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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區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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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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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區統計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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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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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團鎮機關、大橋鎮機關、三龍鎮機關、豐華街道辦事處、大中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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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中共鹽城市大豐區委組織部綜干科(鹽城市大豐區大華東路1號區行政中心主樓223室,大豐奧體中心南側)。
四、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及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同時,下列人員還應提供相應材料:①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②其他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③我省省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所在縣(市、區)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④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應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⑤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3.有關職位特殊要求。應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①職位要求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的,提供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書或國家統一司法考試(A)證書、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學位報考的,應提供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材料、③以軍隊院校學歷報考的,應提供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材料、④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
五、咨詢電話
0515_83818538
中共鹽城市大豐區委組織部
2019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