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長春農安縣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2021年農安縣新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21年度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面試前需要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7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中共農安縣委黨校507室(農安縣德彪街與興隆路交匯)
三、考生攜帶材料(未特殊標明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準考證
3、畢業證
4、學位證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頁面需附有二維碼)
6、要求中共黨員的職位須提供入黨志愿書復印件(檔案保管部門需要簽字蓋章)
7、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交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以及承諾書(考生本人書寫承諾,如到期未拿到,自動取消錄用資格)
8、招考對象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需攜帶本人服務合同、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報考對象為“吉林省生源或在吉林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滿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入伍地縣級以上武裝部門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含入伍地、入伍時間、退出現役時間)、退出現役證(復原證),吉林省生源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生源地證明。
9、因院校專業設置原因,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名稱不一致,須提供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一專業證明”。
注:是否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2019、2020年畢業考生是否符合應屆畢業生資格以省里確認結果為準。
政策咨詢電話:中共農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431-83225688。
中共農安縣委組織部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