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潯區事業單位招聘18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5-04-23 11:01 來源:南潯人力資源網
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18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請登錄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進行查詢,后續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均通過該平臺公布。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202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023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三、招聘對象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愛崗敬業。
(三)戶籍不限。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即199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其中,國內高校的202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教育部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按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為南潯區的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4.與委培委托單位未解除培養協議或解除培養協議但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4日9時—2025年5月8日15時。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不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二維碼,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的,為無效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本人所填信息即為資格初審依據,填寫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或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4月24日9時—2025年5月9日15時。
2.資格初審期間,報考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繳費時間: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根據浙財綜字〔2018〕21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10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
4.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請報考人員關注南潯人力資源網。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5年6月8日
2.筆試科目為: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可通過報名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
請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入場參加筆試。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四)資格復審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存在違紀情況或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前,由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有關事宜請登錄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查閱。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程序。
3.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另加現場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考察由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執行。
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潯人力資源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選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關系。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信息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認定和處理。
(二)聘用人員到崗后由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入編到有需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按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提供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公告為準。
(四)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聯系電話:0572-3020768;周六周日咨詢電話:400-028-4542。
(五)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本人承擔。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0768。
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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