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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2024年湖北黃岡市紅安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18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4-11-18 13:53      來源:紅安縣人民政府
      【字體: 】              
        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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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入口由此進,開放時間為11月20日至11月29日)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奮力打造武漢都市圈重要功能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下稱“縣委組織部”)、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組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采取競爭、擇優的方式,從高校畢業生中選拔一批優秀的高層次人才,充實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招聘引進對象、數量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國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國外知名高校同等學歷人員。
       
        (二)招聘引進數量。計劃招聘引進18 人,涉及11個部門14個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全日制高校在讀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已在紅安縣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引進方式、程序及相關事宜
       
        (一)引進方式
       
        采取“公開報名、分類實施、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測試工作根據崗位類別和報考情況,由縣引才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二)發布公告
       
        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hazf.gov.cn/)發布公告。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資格審查、測試、成績查詢、體檢、考察等信息均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請考生持續關注此網站發布的信息。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安排
       
        (1)報名: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9日17:00。11月29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30日19: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4年12月1日9:00至12月2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50元考試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途徑: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點擊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網上報名入口(報名鏈接:http://hbha.pzhl.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仔細閱讀《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提交報名申請,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含上傳照片,照片規格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50kb),提交確認即可。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準考證均通過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考試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咨詢電話:0713-5283066。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應準確、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引進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及時打印《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建議打印4份)。
       
        (1)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專業工作經歷”指與崗位所需和所學專業相關的工作經歷,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關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應聘人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5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專業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如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專業以學歷證書上記載的名稱為準;以沒有學歷證書的雙學位所學專業報考的,專業以雙學位證書上記載的所學專業名稱為準,具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把握。
       
        (四)測試
       
        根據引進人才工作總體安排和各崗位報名人數,測試可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直接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測試(含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1)關于開考比例的確定。原則上按報名人數和引進人數不低于3:1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與計劃引進人數比例超過10:1的崗位,加試筆試,按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一并進入面試)。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需要相應取消、核減引進計劃,或急需緊缺崗位需要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備案,通過紅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崗位調整信息。
       
        (2)發布測試公告。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加試筆試崗位和參加筆試人員,并發布筆試公告。面試公告在資格復審結束后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測試公告在測試前至少5天發布,測試(含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以測試公告為準。
       
        3.面試前資格復審和面試缺考等情況處理。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崗位條件相關的身份、學歷、學位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由紅安縣人事考試中心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4.測試內容及方式。加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筆試內容按照《事業單位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綜合管理類(A類)設置,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5.最低合格線控制制度。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引進人數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6.計分辦法。加試筆試成績只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生總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7.成績相同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或加試筆試、面試成績均并列的,組織加試。
       
        本次測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考察
       
        各崗位依考生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也可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1.體檢(含心理測試)
       
        (1)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組織,體檢醫院負責做好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試。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報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體檢項目,待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簽訂誠信承諾書
       
        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不簽訂誠信承諾書,視為自動放棄。簽訂承諾書后,擅自放棄聘用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將按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也可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公示
       
        體檢(含心理測試)、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根據需要組織遞補。
       
        (七)聘用和培養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重點跟蹤培養,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本次公開招聘設置5年最低服務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12個月,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政策待遇
       
        (一)發放生活津貼。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若干意見》(黃發〔2017〕13號)文件規定,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
       
        (二)試用期滿享受相應待遇。對公開招聘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所聘崗位執行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非首次就業的,由個人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原工作年限可認定連續工齡,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三)人才安居保障。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結合自身需求,可申請租賃型或配售型住房。
       
        (四)實行自由落戶。公開招聘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憑聘用通知可直接辦理本人及近親屬紅安城區入戶手續。
       
        (五)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公開招聘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紅安縣城區接受義務教育,不受戶籍限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到優質公辦學校就讀。配偶可采取調動、推薦安置等多種途徑予以妥善安排。
       
        五、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均按《黃岡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規程(2020年版)》(黃人社發〔2020〕12號)執行。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電話: 0713-5283066(縣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713-5972998(縣委組織部人才辦)
       
        0713-5282432(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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